苏建质安〔2022〕12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近年来,我省依托科技创新大力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和《省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数字发〔2022〕5号),深化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信息化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发挥政策的联动和集成效应,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招投标、信用管理、差别化监管、标准化星级工地推荐等方面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引导和支持智慧工地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实现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实现全省各县(市、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实现智慧工地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按照我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DB32/T4175-2021)等文件要求,实施智慧工地数据动态验证工作,凡通过数据动态验证满足智慧工地条件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1〕第16号)要求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费用,属地主管部门优先推荐标准化星级工地。
二、实现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集约共享、支持个性”原则,不断优化升级监管平台;尚未建成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向我厅或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共享版平台。各地的监管平台建设应符合《关于统一全省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标准及加强过程管理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658号)相关要求,各设区市要将本地区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我厅智慧工地推进办(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推进办)。省推进办将加强建设过程指导并组织验收,各地推进工作将纳入我厅对各设区市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实施智慧工地数据动态验证。为规范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提升全省智慧工地建设水平,凡实施智慧工地建设的新建工程施工进度达40%左右或智慧工地建设完成并投入应用阶段的项目,应通过“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开展数据动态验证。智慧工地项目端提交申请,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智慧工地项目数据动态验证指南》(附件2),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运用属地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开展数据动态验证,并将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良”四个等次)通过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推进办。省推进办将组织专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上报的智慧工地项目开展技术指导、验证复核、结果公布等工作。动态验证结果优良的智慧工地项目优先推荐省标化二星级、三星级工地,申报省标化三星级工地的房建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优良等次。
四、强化行业监管和工作指导。我厅将充分发挥省安管系统在智慧工地行业监管中的主平台和抓手作用,推动实现“规模以上工程智慧工地、超危大工程管控、项目标准化考评、安全监督线上标准化开单、建安码”五个全覆盖,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两项机制。各地要运用数据动态验证、线上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智慧工地行业管理,一体推动智慧工地“建、管、用、维、服”;严肃查处数据造假、故意设置接入门槛、强制性收费等行为,通报集成服务商运营质量情况,引导市场选择优质服务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组织观摩交流和现场服务等方式,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指导力度,宣传推广综合效益好的智慧工地经验做法。省有关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行业政策标准研究,开展数据统计分析、技术研讨、产业咨询和评估报告发布等工作,引导并凝聚各方力量服务智慧工地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推广。省推进办将持续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江苏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培训宣贯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江苏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培训教材》《江苏省智慧工地建设年度发展报告》《省级绿色智慧工地案例集》,加强智慧工地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开发推广共享版企业端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使得企业安全总监可及时掌握现场运行情况。鼓励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与院校、实训基地等合作,开展智慧工地应用型人才培养;举办各类技术论坛和展览,发布行业前沿信息,推介创新技术产品,提高行业对智慧工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认知和推广,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从“有没有”转向“优不优”。
六、开展技术研究和数据应用。按照全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综合部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分析智慧工地推进中的问题,组织专家开展交流与调研,找准智慧工地在政府推动、完善体系、提升核心技术等工作中的着力点和工作路径,并积极参与以下技术研究工作。一是开展智慧工地数据底座技术及应用研究,解决当前智慧工地建设中数据巨大、对接复杂、数据处理分析难等问题,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高效、方便实用的分级分层大数据管理技术机制。二是推动智慧工地数据共享,建设智慧工地管理云平台,打造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综合应用的智慧工地管理生态系统,逐步实现智慧工地管理云平台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建工安责险服务等系统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三是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汇聚智慧工地业务数据,依托省安管系统发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报告》;运用智慧工地大数据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逐步实现精准化监管;开展扬尘数据采集分析研究,采集全省工地扬尘数据及附近国控点数据,实现扬尘数据的可视化显示和关联比对分析等。
七、拓展建设内容和应用场景。我厅将加强智慧工地技术在轨道交通、市政等工程领域应用试点,逐步推进智慧工地技术在质量、绿色施工、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拓展运用,不断丰富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在南京市、常州市、如皋市和沛县等地开展智慧工地技术在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应用试点。着力构建“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学习平台”,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行“建安码”奠定基础。会同江苏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体验馆建设研究,编制《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体验馆建设标准》。鼓励引导各地发挥建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作用,统筹配套建筑施工安全体验馆相关资源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等各类社会资源整合建立布局合理、共建共享并涵盖安全示范样板区、智慧工地体验区(虚拟仿真体验)、安全教育培训一码(建安码)统管等内容的安全体验场馆。
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1名智慧工地推进工作联络人员,并于6月30日前上报省推进办。
联系方式:白玉贵,025—51868779,jsjzh@163.com。
附件:1.2022年智慧工地推进十项重点任务
2.智慧工地项目数据动态验证指南
附件-苏建质安〔2022〕129号_.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6日
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